安全事故和社會新聞的報道一定要考慮社會效果,把握好導向,,把握好度,。
1.事故報道要分層次。一般性事故只在當地媒體報道,,中央媒體報道重大事故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
2.事故報道要服務大局。事故報道要從工作大局出發(fā),,有利于政府對事故妥善處置,,有利于社會穩(wěn)定和人心安定。跟蹤性報道主要報道事故處理的進展情況,,一般不搞深度報道,,要防止所謂“客觀”炒作。
3.事故報道要著力正面引導,。主流媒體對事故報道要立足于對社會輿論進行正面引導,,不能抄轉網絡信息和小報小刊稿件,更不能跟風炒作,。 (中宣部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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