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越來越熱,,下班后邀請三五好友小聚暢談,,本是一件樂事,再斟三杯兩盞香酒,,更是其樂融融,,可是交警蜀黍提醒各位,,與好友歡聚暢飲之后千萬元別酒駕回家,否則你讓友誼的小船如何平安駛向遠方,。臨汾交警在最近的專項整治中就碰到一起這樣的案例,。
2016年5月4日21時許,,鄉(xiāng)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在夜查例行臨檢一輛晉LAJ258的小型汽車時,發(fā)現(xiàn)駕駛人張某某渾身酒味,,立即使用呼氣酒精含量檢測儀對張某某進行呼氣測試,,測試結果酒精含量為71毫克/百毫升,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經(jīng)詢問違法嫌疑人張某某自稱,;和幾個朋友吃飯喝酒后,聊的開心,,覺得沒什么事,,就駕駛車回家,沒想到行駛半路時,,跟夜查的民警碰個正著,。
酒醒后的張某民到交警大隊處理自己的違法行為時,辦案民警對其講述了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危害性,,讓他看了因酒后駕駛發(fā)生交通事故案例,,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決定給予張某民罰款1000元,,一次性扣掉十二分,并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復考科目一,。六個月不但不能再開車,還得再去交警部門參加學習培訓與科目一考試,。滿肚子后悔的張某民不住地說:酒后開車心存僥幸萬萬要不得?。?/span>連交警蜀黍想告訴大家:酒后駕駛的一時任性帶來的可不僅僅是經(jīng)濟上的損失,!
責任編輯:張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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