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無疑是近段時間以來媒體上的高頻詞,,陜西延安的“城管跳腳踩商戶頭部”事件,,及緊隨其后的豪華城管大廈、超標局長座駕都使這一群體為輿論所詬病,。15日,武漢網友“岔巴子”網上發(fā)帖爆料:洪山區(qū)城管局一城管員,,白天作為執(zhí)法者在街道巡邏,、檢查亂擺亂放,晚上則化身為練攤小販,,在路邊擺攤賣茶杯,。
(6月16日《武漢晨報》)武漢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官方微博隨后回應稱,當事人確為洪山區(qū)城管局正式執(zhí)法隊員,。
與延安城管的“遭際”有所不同,,武漢城管夜市擺攤”并未引發(fā)輿論一邊倒式的批駁,許多網民給予了充分理解,,甚至還有小販表示歡迎的,。難怪一位武漢大學的博導也發(fā)微博表示,城管擺地攤,,業(yè)余時間補貼家用,,不偷不搶,沒啥問題,。
他還建議,,鑒于城管系統(tǒng)有規(guī)定,執(zhí)法人員不得經商,,應依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但考慮到該隊員熟知小販心態(tài),可酌情讓其去做一些與小販溝通方面的工作,。
面對或褒或貶的聲浪,,洪山區(qū)城管局相關負責人稱,兩名城管人員確實是在執(zhí)行“臥底”任務,即由該局選派,,利用下班時間在轄區(qū)內當小販擺攤,,在檢查城管執(zhí)法情況的同時,也通過“換位思考”,,深入了解小販們的實際情況,,便于今后提升管理水平。我們不能確定上述解釋真?zhèn)稳绾?,是否有搪塞之嫌,,是否有轉移焦點之意,但“換位思考”這種雖然老套的做法,,卻也不失為破解城管執(zhí)法難題,、緩和與小販緊張關系的一種有益嘗試。
正如上面那位博導所言,,國內公職人員最缺的是換位思考,,換位體驗一下就知道生存不易,更應變革,。整體而言,,城管與小販的關系一直比較僵,即便這些年各地城管進行了諸如柔性執(zhí)法之類的嘗試,,但并未從根本上改變兩者的對立,,城管圍毆小販,或者是小販行兇城管的暴力屢見不鮮,。但凡雙方在某一局部發(fā)生肢體沖突,,總能發(fā)酵成一樁轟動全國的“事件”。加之身為普通人的網民素來有同情弱者的傾向,,這種時候無論起因,、經過怎樣,城管由于背倚公權都會被斥責,,而以弱者姿態(tài)出現(xiàn)的小販則多半會得到同情,。
城市的秩序井然離不開城管,同時,,經濟的繁榮,、生活的便捷也離不開小販,兩者本不應是貓鼠關系,。
城管“不盡人情”地執(zhí)法,,是因為職責使然。小販風吹日曬擺地攤,,是因為生計所迫,。雖然這個道理籠統(tǒng)而言盡人皆知,,但恐怕都不如武漢那位白天執(zhí)法、晚上練攤的年輕城管體驗得那般真切,。這也許就是為什么有小販對城管練攤表示歡迎的原因。如同2003年春節(jié)聯(lián)歡晚會上,,周濤和馮鞏主演的小品《馬路情歌》,,正是出租車司機與女民警通過換位體驗,最終獲得了互相理解和尊重,。執(zhí)法者與執(zhí)法對象只有通過這樣的換位體驗,,展開換位思考,方知對方的艱辛不易,,而不是一味地互相埋怨,、咒罵,甚至是拳腳相向,。
換位思考從來都是雙向的,,倘若城管能夠主動邀請小販來體驗他們的工作,人心換人心,,相信再“頑固不化”的小販也會體諒到城管工作的復雜性,,體諒到苦口婆心勸說之難,而之后改變抵觸情緒,,服從城市管理,。
城管執(zhí)法人員不得經商,即使被視為弱勢的臨時工也不應越雷池一步,,意在杜絕其因身份特殊性導致的不公平競爭,,但若真如“臥底”一說,那么這種練攤是有積極意義的,。文/孫宗林
責任編輯: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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