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消息,,讓我非夷所思,霧水一頭,,逯軍副局長為什么被“閃電式”地停止工作,?一般對礦難事故、公共安全事故之類的相關(guān)責任官員才會采取如此“迅雷”的組織手段,,而逯軍所涉并不屬于此類非常性質(zhì)的問題,,不該讓人“掩耳不及”。首先,,“建設(shè)經(jīng)濟適用房的土地被開發(fā)商建起了12幢連體別墅和兩幢樓中樓”的問題,,應該等紀委調(diào)查落實弄清原委,看是否與逯副局長有關(guān),,情節(jié)如何,況且他只是個副職,,怎么還為調(diào)查就捋下來呢,?從常識角度來看,如此敏感的用地更改,,莫說一個副局長做不了主,,就是正局長未必敢擅自拍板,非有上頭說話不可,?!鞍恕弊诌€為弄清一撇,就停止人家的工作,,于情于理于法都講不通,。
再說逯軍對記者的態(tài)度問題,他只是沒有正面告訴記者“土地用途改變”的真相,,也許他真的不清楚,,也許上面定了紀律“天機不可泄漏”,。他并沒有什么其他不恭或惡劣之舉,要是比起有些地方“防火防盜防記者”,、“一躲二趕三毆打”的做法,,逯軍當屬“溫柔型”的官員。至于逯軍質(zhì)問記者“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我以為,他的這個質(zhì)問很客觀,,很正常,,很實在,或曰是“實話實問”,。這里的“潛臺詞”很明白,。我們不妨做個簡單的推理,如果“經(jīng)適房用地改給開發(fā)商建別墅”是地方黨委的決定,,你記者能維護,,那就是替黨說話;對于這個決定老百姓當然是反對的,,你記者若是隨著老百姓吆喝,,那就是替老百姓說話了。須知,,當下有些地方黨委政府及其主要領(lǐng)導都是把自己與黨劃等號的,。如果從這個角度上來看,那逯副局長豈不是“實話實說”了,?難道講了實話,、捅了要害,就要“因言治罪”停止工作,?
當下,,逯軍的“真話”被一些人說成“不當言論風波”,視為洪水猛獸,,狂轟濫炸,,甚至把被唾棄數(shù)十年的文革大批判的惡劣伎倆都使出來了,給逯軍扣了一頂頂嚇人的“高帽子”,,又是“割裂了黨和人民關(guān)系”,,又是“制造黨與人民的對立”,又是“惡意詆毀黨的宗旨”,,等等,。其實,我們完全沒有必要對“逯氏語錄”惶惶恐恐,,共誅共討,,而應該對逯軍的“真話”當作一個嚴重的警示,,進行認真反思。
黨章明確:中國共產(chǎn)黨是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代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但是,我們也必須承認,,在我們的黨隊伍里確有一些領(lǐng)導干部已經(jīng)把黨章拋到了九霄云外,,成了營營茍茍之徒,千方百計地以權(quán)謀私,,肆無忌憚地腐化墮落,,并且相互勾結(jié),形成體系,,成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破壞者和吞噬者,,他們已經(jīng)是與廣大人民群眾勢不兩立的特權(quán)階層。譬如原中共中央政治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原中共中央政治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杰,,原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當然與全黨人數(shù)相比,,還是個微不足道的可以忽略不計的“小數(shù)字”,。不過,他們盤根錯節(jié),,權(quán)傾一方,,自成“圈子”、“體系”和“社會”,,“圈”“圈”相串,、“體”“體”相鏈,“社”“社”相通,,這個特權(quán)階層,不再是人民群眾的代表,,早已站到了人民群眾的對立面去了,。不過在倒臺的前一刻鐘,他們總會把自己的卑鄙齷齪之罪惡惡蒙上“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的黃金外罩,,并強制宣傳輿論工具為他們的私欲、私利造勢,,要求新聞記者為他們所代表的所謂的黨說話,。如果從這個角度上看問題,,那逯軍的言論就沒有什么不當,其質(zhì)問記者“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也就順理成章了,。
無孔不入、無處不在的腐敗現(xiàn)象,,以及層出不窮的惡性官民對立的群體事件,,還有一些地方在征地、拆遷等行政行為中的損害民眾利益的行為,,都證明那些地方的黨的基層組織和少數(shù)黨員已經(jīng)不再是人民群眾利益的代表,,甚至站到了人民群眾的對立面。對此,,我們黨必須清醒,,高度警惕,努力整治,,加以改變,。
還要說一點,如果調(diào)查結(jié)果證明逯軍與“經(jīng)適房用地改發(fā)商建別墅”有責任,,或有腐敗問題,,那他受到懲罰是罪有應得。(紅網(wǎng) 石飛)
來源:新華網(wǎng)
【責任編輯: 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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