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孫偉銘的生和死,自有公正廉明的法律正義判決,學(xué)法不精的我自然不便胡說,。但是,,對于受害者家屬的出爾反爾,我倒有話要說,。
孟子有言曰: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受害者家屬之一的金宇航曾表示不能諒解孫偉銘,,但他和另兩家受害人家屬還是聯(lián)名簽下了諒解書,。9月2日,,3家受害人拿到先期60萬元賠款后,已將諒解書交給了孫偉銘的代理律師,。金宇航和親戚現(xiàn)在則希望維持孫偉銘死刑原判,稱當(dāng)初簽諒解書只是為了拿到賠償,,“被逼的”。赤裸裸的目的和已經(jīng)沒有充分理由的堅(jiān)持,讓盡管失去雙親成了孤兒的金宇航,,難以博得更多人的同情和好感。
我相信,,即使金宇航不懂法,,但他的代理律師一定會告訴他,拿人錢財(cái)和簽字諒解的言下之意,。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相關(guān)司法解釋,,只要被告人一方積極賠償受害人,,能夠取得受害人諒解,法院在量刑時可以考慮。現(xiàn)在,,人家錢也出了,有受害者家屬簽字的諒解書也上呈法庭了,,具備了法律規(guī)定的刑罰酌定從輕情節(jié),,也符合我國慎判死刑的政策,法院在量刑時必然考慮從輕判決。否則,,豈不違背了法律意志,?金宇航和他的親戚們還有啥心不甘情不愿的呢?
我們不妨探尋一下,,金宇航在諒解書上簽名是誰“被逼的”。眾多媒體都曾疑問,,孫家希望簽諒解書的目的,就是想二審時得到改判保住兒子性命,,既然一旦改判就會申訴,,為啥還要簽?金宇航和姑媽回答:如果不簽就拿不到賠償,,為了拿到賠款才“被逼簽諒解書的”。原來“逼”簽的是金錢,有人不想人財(cái)兩空,。金宇航說,,失去父母自己成了孤兒,,連家都不敢回,,這種后果無法挽回,,不是賠了錢就可以買命,。他一輩子都無法原諒孫偉銘。但是,,當(dāng)他收下孫家先期賠款,,證明在他的心目之中,,親情已經(jīng)讓位于金錢,,他已經(jīng)原諒了孫偉銘。如今,,法庭之上、公眾面前,,再聲淚俱下地高呼是“被逼的”,,就喪失了誠實(shí)守信的做人基本原則,,是把自己推上了道德的審判臺,。
拿人錢財(cái)與人消災(zāi),。受害者家屬既想拿現(xiàn)金,,又想人家償命,這顯然不可能,,也不符法律。如果僅僅因?yàn)槭芎α耍涂梢月煲獌r(jià),,想怎么著就得怎么著,,不達(dá)目的絕不罷休,,那就成了與情與理與法都無法接受的胡攪蠻纏。相比較之下,,另一受害者家屬韓常進(jìn)和韓思杰則顯示出了難得的寬容和大度,,韓常進(jìn)認(rèn)為改判“是自己希望看到的結(jié)局”,,他甚至還向?qū)O偉銘身患癌癥的父親捐款600元,;韓思杰在外出差,,甚至沒來參加旁聽,。雖然他們的親人只是受傷者,但他們有情有義的舉動令人敬佩,。
不是說醉酒無證駕車致人4死1傷的孫偉銘不可以死,,而是應(yīng)該依法懲治,。有專家說了,,如果受害人家屬堅(jiān)持不原諒孫偉銘,,說《諒解書》沒有反映他們的真實(shí)意圖,,那么民事賠償就必須退還,。只是不知道,,金宇航和他的親友們能否有此驚人之舉,。(紅網(wǎng) 冷雪峰)
來源: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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