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組織,。建立健全鄉(xiāng),、村兩級矛盾排查調處組織,,構筑起了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的矛盾糾紛排解網絡體系,,確保矛盾糾紛化早,、化小,、化了,。二是完善機制,。各鄉(xiāng)鎮(zhèn)建立了矛盾突出村月排查、月報告制度,,在每個矛盾突出村都配備了信息員,,定期上報矛盾排查情況,鄉(xiāng)村兩級對排查出的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行分類登記,,建立臺賬,,使需要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一目了然,心中有數,,并于每月15日前報到縣農廉辦,。三是明確責任。對排查出來的農村問題和矛盾,,逐案明確縣級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鄉(xiāng)鎮(zhèn)責任領導,要求包案領導親自掛帥,,一包到底,。
對重大矛盾糾紛和群體性事件,鄉(xiāng),、村和相關部門,、單位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矛盾糾紛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有效地防止各類矛盾糾紛的發(fā)生或激化。堅持每月召開一次村調委會主任工作例會,,對近期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安定因素進行分析排查,,確保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突出問題不出鄉(xiāng),。四是強化督查??h農廉辦定期進村入戶就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明察暗訪,,并將查訪情況向縣農廉領導組進行匯報,,向有關單位或責任人提出整改要求,確保矛盾糾紛排查不留死角,、化解不留尾巴,、處置不留后患。今年以來,,各鄉(xiāng)鎮(zhèn)共解決各類矛盾糾紛125件,,村級解決300余件,有力地維護了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全縣農村經濟社會科學,、和諧發(fā)展。(通訊員 陳仲華)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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