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 閆璟) 近日,,市區(qū)鑼鼓橋附近,,北城三中隊一名民警在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名司機“帶傷”開車,,隨即對該司機進行批評教育,,并當起司機送該男子回家,。
當天下午4時許,,該民警在鑼鼓橋通往洪洞方向的路口例行檢查時,,要求一小車司機出示相關證件,,但司機告知行動不方便,,請求民警幫忙拿后備廂里的拐杖?!笆軅诉€開車?”民警進一步詢問得知,,該男子自稱前幾天不小心把右腳崴傷了,行動不便,,一直在家休息,,因單位有急事兒才心存僥幸拖著傷腳駕車上路了。在了解情況后,,民警讓司機將車輛熄火,,現(xiàn)場演示踩腳剎,發(fā)現(xiàn)有些吃力,,稍微用力還伴有疼痛感,,可見傷勢不輕。
民警告知這名男子,,這種受傷還開車上路的行為存在很大安全隱患,,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不能及時做出有效的操作,,后果將不堪設想,。考慮到安全隱患之大,,民警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該男子的危險行為提出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進行罰款200元,、扣2分的處罰,。為了確保安全,民警將其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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