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今年以來,汾西縣堅持預防為先的原則,,健全完善干部日常,、任前和任后“體檢”機制,明晰責任,,切實提高選人用人質(zhì)量和公信度,。
干部考察在日常。該縣改變之前“不提拔不考察”的現(xiàn)象,,經(jīng)常組織人員深入各鄉(xiāng)鎮(zhèn)(區(qū)),、縣直單位,與干部面對面交流,,將干部考察工作做在日常;制定《汾西縣干部隊伍綜合分析研判辦法》,,定期撰寫干部隊伍綜合分析研判報告,為縣委選人用人提供科學詳實的依據(jù),。
任前關口向前移,。該縣抓住干部選任工作的關鍵節(jié)點和重要環(huán)節(jié),科學細化干部選任程序標準,,推行干部選任全程紀實制度,。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辦法,堅持先報批后動議,,接受上級組織部門監(jiān)督,,提升干部選拔任用質(zhì)量,,堅持關口前移,從嚴從細執(zhí)行,。實行聯(lián)合把關,,由提拔人選所在單位出具提拔人選廉潔自律情況鑒定意見,單位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在意見上簽字制度,。
任后復察嚴追責。該縣完善干部試用期滿考察制度,,從嚴開展干部任后復察,,對干部德、能,、勤,、績、廉,、學等方面,、履職和適崗情況做全面考察。如考察結(jié)果不合格,,即免去試任職務;從嚴落實帶病提拔倒查制度,,如有干部因違紀違法受到撤職以上處分,且在其提拔任職前就有違紀違法行為的,,將對選任過程進行認真核查,,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王學玲 陳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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