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今年以來,,古縣列出“村級權力清單”,通過三大措施為村干部戴上了“緊箍咒”,。
一是列出清單,,明確責任。該縣通過走訪,、調研,、座談等方式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在充分聽取基層群眾意見,、建議,并反復論證的基礎上,,梳理出臺了《古縣村級事務權力清單四十五條》,。詳細列舉了村級重大決策事項、招投標管理事項,、財務管理事項,、村干部享受待遇事項、工作人員事項,、集體資產(chǎn)資源處置事項,、村民土地所有權事項、村民救助救災款申請事項,、基層黨建工作等12項45條具體工作的權力清單,,進一步明確了村干部的責任。
二是編制流程,,簡明程序,。該縣按照依法有據(jù)、操作簡便,、廉潔高效的原則,,把每一項權力清單的行使過程進行分解,通過流程圖的形式編制成透明化的步驟,,優(yōu)化工作程序,。同時,在流程圖上還注明需要注意的細則,。如:發(fā)展黨員流程圖中注明開會“雙過半”,、無記名投票等細則。
三是畫出紅線,,過界嚴懲,。該縣在列出權力清單的同時,制定了相應的負面清單和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哪些事情不能做,、違法違紀怎么處理,。詳細界定了村干部在村級組織選舉中拉票賄選、破壞選舉,,在村級事務決策中獨斷專行,、以權謀私等6條22項規(guī)定進行責任追究的行為。具體細化了責任追究的組織和黨紀處理標準,,從嚴追究村干部違規(guī)違紀責任,,教育和警示農村干部規(guī)范用權意識。(賈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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