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超市搞促銷,,7.9元的物品收8元,促銷商品不找‘零’,。這樣做到底合不合法?”12月16日,市民王女士向本網反映,。隨后,,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律師,律師明確稱,,這是違法行為,。
當天下午,王女士講述了事情的經過:16日中午,,她在超市門前的促銷區(qū)購買了一大瓶九牛私家牧場純牛奶,上面標價7.9元,,超市人員卻按8元收取,,并稱:這是超市的規(guī)定。盡管她心里很不情愿,,但還是多付給對方0.1元,。
對此,臨汾金貝律師事物所律師吳金梁認為,,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如該超市拒絕,,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消費者協(xié)會等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當?shù)胤ㄔ浩鹪V,,要求其履行找零的義務。
記者 郭秀婷
責任編輯:實習生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