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購買的三年期保險產品,,到期后才發(fā)現合約是五年期,;銷售人員講解合約條款時避重就輕,刻意模糊細節(jié),;三年時間已到,,卻只能繼續(xù)投入……近日,市民郭女士就遇到這樣一件煩心事,。
三年前,,一個做保險銷售的朋友向郭女士推銷一款分紅保險產品。郭女士經過了解后決定購買,。
“這個保險有三年期和五年期,,當時我非常明確地告知,我要買三年期,。對方也是一再保證沒問題,。”郭女士說,,結果前段時間接到保險公司通知讓繼續(xù)交錢,,這才知道是五年期的產品。
她回想當初購買時的細節(jié)才發(fā)現端倪:“當時,,賣保險的朋友拿出厚厚一摞子條款,,也講解了許多,結果是避重就輕,,讓我看了很多條款,,卻刻意忽略了時間期限這方面內容?!?/p>
由于雙方熟識,,郭女士礙于情面不再繼續(xù)追究,但對這種帶有蒙蔽性質的銷售手法卻不愿縱容,。她呼吁保險行業(yè)要加強管理,、從業(yè)人員要高度自律,,切莫為了蠅頭小利而丟棄個人誠信。
記者 柴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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