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 白潔) 記者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發(fā)《關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授予200個集體“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授予198名同志、追授2名同志“全國法院先進個人”稱號,。其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榮獲“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市中級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是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自成立以來,,該庭始終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綱”和“魂”自覺融入家事審判全過程,堅持服務大局,,秉持人文關懷,,“抓前端、治未病”,,探索創(chuàng)新了“療愈型”司法,,讓當事人在每一個審判環(huán)節(jié)都充分感受到“家”的溫暖和治愈。
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該院將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把能動司法貫穿新時代審判工作始終,,抓實“公正與效率”,,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奮力推進審判工作現(xiàn)代化,,為推動臨汾高質量發(fā)展全面提質提速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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