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發(fā)布了《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guī)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guī)則》),明確教育懲戒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職權,,以立法方式規(guī)范教育懲戒權的行使,。消息一出,廣大教育工作者拍手稱快,。
近年來,,筆者經(jīng)常聽到一些校長和老師說到這樣一個話題,現(xiàn)在的學生太難管,,硬了不行,,軟了管不住,讓他們很是頭疼,。事實也確實如此,。我們周邊的一些學校和老師或由于害怕因管教學生發(fā)生沖突引發(fā)校園安全問題,或害怕因懲戒學生而引發(fā)家長鬧事危及自己的飯碗,,因此對學生采取消極管理的方式,,學生學不學習,、長不長進是其次的,關鍵是學生在學校不出事,、家長不鬧事就萬事大吉,。可見,,這樣一種教育心態(tài)會對學校教育和孩子的健康成長造成多么深遠的負面影響,,這恐怕不是家長和社會想看到的。
前蘇聯(lián)教育家馬卡連柯說過,,適當?shù)膽徒洳粌H是老師的權利,,更是老師的義務,不了解懲戒,,老師就放棄了一部分自己應盡的職責,。所幸的是,《規(guī)則》給出了教育懲戒詳細的“白名單”和“黑名單”,,明確了教育懲戒權的實施條件,、方式、范圍,、限度和濫用教育懲戒權的責任,,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這一方面使教師擺脫管與不管的兩難境地,,可以名正言順管理學生,,讓教師管教有據(jù)、懲戒有度;另一方面,,也通過完備的程序,、有效的監(jiān)督,確保教育懲戒權規(guī)范行使,,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免受懲戒權濫用的侵害,。
校園欺凌事件頻發(fā)警示我們,,不痛不癢地批評教育難以起到糾偏糾錯的效果,,需要加大懲戒力度,綜合施策,。對未成年人要寬容,,但不等于縱容?!兑?guī)則》針對“一般懲戒”“較重懲戒”“嚴重懲戒”列舉了不同的“懲戒手段”,,從“點名批評”到“要求家長到校陪讀”再到“改變教育環(huán)境或者限期轉(zhuǎn)學”,提供了適合不同情形下輕重緩急,、層層遞進的懲戒“工具箱”,。這些懲戒手段,,都是學校和教師在長期的教育實踐當中積累和總結形成的行之有效的辦法,指導學校和教師根據(jù)過罰適當?shù)脑瓌t,,選擇合適的懲戒手段,因材施教,、精準施策。
需要指出的是,,《規(guī)則》規(guī)定懲戒“應當基于關愛學生的宗旨,,達到教育學生遵守規(guī)則、增強自律,、改過向上的目的”,,這就要求教師要做到“手持戒尺、眼中有光,、心中有愛”,,不斷學習提高行使懲戒權的能力,這樣才能讓懲戒真正發(fā)揮出育人的目的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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