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初顯成效
本報訊 7月9日,,山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對關于加強食品藥品舉報獎勵工作的情況進行了通報,。新的《山西省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實施以來,,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根據舉報查處的案件數和罰沒款均有大幅度的增長,,說明新的食品藥品舉報獎勵辦法已顯現出初步成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級投訴舉報機構共受理食品藥品投訴舉報7950件,,比去年同期增長了69.18%,其中,,需要辦理的投訴舉報3339件,比去年同期增長了58.77%,,食品類的投訴舉報占總量的78.8%,。
按照新“辦法”已兌現了兩起舉報獎勵。一起是呂梁文水縣趙某某制售假冒名牌白酒案,,案值較大,,當事人被判刑,已獎勵舉報人三萬元,。另一起是制售假冒“寧化府”食醋案,,當事人已移交公安機關,已獎勵舉報人1.5萬元,。
據介紹,,新“辦法”主要有以下特點:統一了食品安全和藥品安全的舉報獎勵制度。原“辦法”只是針對食品安全制定的舉報獎勵辦法,,沒有包括藥品,、醫(y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舉報獎勵,。新“辦法”不僅從名稱上統一了食品安全和藥品安全的舉報獎勵制度,,而且從內容和條款的設定上,也一并將食品,、藥品,、醫(y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舉報獎勵納入制度中,。
鼓勵內部人舉報(建立了匿名舉報獎勵制度)。鑒于食品藥品違法違規(guī)手段越來越多樣化,、行為越來越隱蔽,,食品藥品安全重大隱患、重大問題往往是內部人最知情的情況,,新“辦法”引入“吹哨人制度”,,鼓勵了解行業(yè)內幕的知情人士能夠主動揭發(fā),規(guī)定企業(yè)單位內部人員舉報的,,按照一級舉報標準給予雙倍獎勵,。為了保護這些知情人士的舉報行為,特別創(chuàng)設了匿名舉報獎勵,,即凡是舉報人認為其舉報行為可能損害自身安全的,,可以不提供其真實姓名,不提供身份信息,,采用雙方約定的方式方法,,就算作有效舉報,在領取獎勵時,,可以按約定方式委托他人代領,,或者提供一個銀行卡號就可以了。
加大了舉報獎勵力度,。為重點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新“辦法”對舉報農產品使用違禁藥物,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加工銷售有毒有害兒童食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生產經營使用假藥,,生產銷售其他有毒有害食品等五類食品藥品嚴重違法行為的予以重獎,實行雙倍獎勵,。舉報的案件線索能夠避免發(fā)生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人身傷害無法用貨值金額計算的,,要酌情給予特別獎勵,。新“辦法”特別提高了舉報獎勵金額上限,規(guī)定每起案件最高獎勵金額是20萬元,。
明確了舉報獎勵的標準,。新“辦法”根據舉報的違法事實、線索及證據和查證結果的符合程度,,將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相對應的按照貨值金額分別給予6%、4%和2%的獎勵,。無涉案貨物或者貨值金額的,,根據舉報等級、違法情節(jié),、危害程度等因素給予200元至2000元的獎勵,。這樣量化規(guī)定獎勵標準,便于實踐中掌握和操作,。新“辦法”優(yōu)化舉報獎勵程序為獎勵核定通知和領取獎金兩個環(huán)節(jié),,并對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規(guī)定了時限要求和程序要求,允許委托他人代領獎金,,進一步方便了舉報人領獎,。
同時,激勵新聞媒體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監(jiān)管,。食品藥品安全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新聞媒體是社會監(jiān)督的一支重要力量,已經在食品藥品安全監(jiān)管中發(fā)揮了重要監(jiān)督作用,。新“辦法”規(guī)定新聞媒體或記者在掌握重要違法案件線索并在公開報道前,,向監(jiān)管部門通報、舉報和協助調查取證的,,按一級舉報標準給予獎勵,。增強了對市縣貫徹執(zhí)行的指導和監(jiān)督。新“辦法”是全省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的制度性安排,,各市縣都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新“辦法”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并要求各級監(jiān)管部門制定本部門舉報獎勵的認定和發(fā)放程序,。這就意味著全省食品藥品舉報獎勵執(zhí)行的是同一個辦法,。 (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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