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歷經(jīng)多次鑒
定動用交警大隊全年辦案經(jīng)費三分之二
甚至首次啟動專家鑒定程序
朋友的朋友結(jié)婚請你幫忙,,你幫嗎,?暫住在長治市沁縣的龐文斌二話沒說開著自家的豐田車就去了,。沒承想,迎親途中竟遭遇車禍,。
這起交通事故歷經(jīng)多次鑒定,,并首次啟動專家鑒定程序,當各種證據(jù)均指向“龐文斌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時,,龐文斌卻堅稱自己的車只撞了自行車沒有碰到受害人……
“這個事故花去了沁縣交警大隊全年辦案經(jīng)費的三分之二”,。案件從偵查到公訴輾轉(zhuǎn)起伏,讓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變成了一部“懸疑劇”,。
9月24日,龐文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沁縣人民法院開庭,,應被告龐文斌申請,,各鑒定機構(gòu)派出鑒定人員出庭,就其出具的鑒定書接受質(zhì)詢,。
人大代表遭遇車禍
9月24日,,沁縣人民法院大法庭座無虛席。
“被告人龐文斌,,剛才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了嗎,?你對起訴書指控的內(nèi)容有無異議?”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后,,主審法官問龐文斌,。
“有異議,我……當時并沒有……沒有碰到受害人,?!饼嬑谋髲男∮锌诔缘拿。瞄L時間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讓坐在被告代理人席上的母親龐蘇月有些著急,。
受害人邊素蘭的丈夫及幾個子女作為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出庭,仔細聽著龐文斌說的每一句話,。
2014年8月24日上午,,家住沁縣中陳村的邊素蘭在回家途中,被撞身亡,。發(fā)生事故到開庭,,整整一年零一個月,除了2.4萬元喪葬費,,邊素蘭家屬未得到任何賠償金,。
邊素蘭的丈夫王虎偉怎么也沒想到,一樁普通的交通事故,耗時一年有余還結(jié)果未知,?!斑@一年時間,幾乎天天跑這事兒,?!?br/> 王虎偉告訴記者,妻子邊素蘭曾是村小學民辦老師,,從1983年起邊素蘭任村婦聯(lián)主任,,是連續(xù)多年的縣、鄉(xiāng)人大代表,。3年前,,邊素蘭與丈夫王虎偉居住在縣城某小學家屬院,閑不住的邊素蘭干起了幫人接送孩子的活兒,。事發(fā)當日,,邊素蘭一早從家騎自行車出發(fā),去附近的迎春村親戚家送孩子,,返家途中遭遇車禍,。
“去年冬天,,在縣委領(lǐng)導的過問下,,沁縣交警大隊才于2015年1月7日作出晉D公交認字[2014]第00023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此時已是事發(fā)第136天了,,嚴重超出法定期限,!”該認定書認定龐文斌負事故主要責任,邊素蘭負次要責任,。
認定書描述了當時事故發(fā)生經(jīng)過:2014年8月24日上午9時25分許,,龐文斌駕駛晉D65989號轎車,從沁縣端村去沁縣紅坡村,,沿南沁線由西向東行駛,,行至124km+200m處超越前車時,碰撞在公路中央騎自行車由西向東行駛的邊素蘭,,并將邊素蘭自行車推壓37米,,邊素蘭摔倒在該車前方6.5米處,致邊素蘭當場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造成死亡交通事故。
對于這份認定,,龐文斌與邊素蘭家屬均不服,,提出復核。
龐文斌提出復核申請的理由是,事故發(fā)生前,,自己駕駛的車輛在晉D29708號別克車后方由西向東行駛,。事故發(fā)生后,勘驗現(xiàn)場的交警發(fā)現(xiàn)別克車右側(cè)有3道劃痕,,右后視鏡折回,。“現(xiàn)場勘查完畢后,,豐田車和別克車都被扣回了交警隊,。第二天我們?nèi)ソ痪爼r,發(fā)現(xiàn)別克車的車牌被卸掉了,,后來聽說這個車是該縣某鎮(zhèn)黨委書記兼鎮(zhèn)長家的,。第三天這輛車就不在交警隊了,而且沒隔多長時間就進行了噴漆,。別克車有重大撞人嫌疑,,認定書卻未將其列為本案當事人……”
邊素蘭家屬則認為,龐文斌在明知前方有騎車人同方向通行的情況下,,逆行搶道超車,,應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015年2月2日,,長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結(jié)論,,認為本起事故認定的主要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撤銷沁縣交警大隊作出的晉D公交認字[2014]第00023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015年3月16日,沁縣交警大隊就本次事故重新作出認定,,將原認定中的證據(jù)從8份變成了7份,,依舊是龐文斌負主要責任,邊素蘭負次要責任,。
“連8個證據(jù)作出的認定都‘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7個完全相同的證據(jù)又何以證明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且兩份認定均由相同的辦案民警作出,,不符合程序,。”雙方當事人依舊不服該認定,。
2015年3月19日,,沁縣交警大隊將該起事故立為交通肇事案偵查,。3月24日,龐文斌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沁縣公安局刑拘,,4月1日經(jīng)沁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辦理龐文斌這個案子,可以說花掉了我們交警隊全年辦案經(jīng)費的三分之二,,光鑒定就做了好多份,,我們第一次啟動了專家鑒定程序?!鼻呖h交警大隊大隊長白海東對記者說,。
經(jīng)過一系列鑒定后,龐文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在各方當事人焦慮的等待中開庭了,。
庭審到底誰在說謊,?
“去年8月24日上午8時多,朋友給我打電話說,,他一個端村的朋友結(jié)婚,,讓我?guī)兔θゼt坡村迎親,我就去了,。當時婚車隊大概有十來輛車,,我的車在倒數(shù)第三位。剛出端村沒多遠,,我車上的禮花被風吹掉了,。我就靠邊停下車將禮花重新綁好,這時候,,后面的車都超過我,。一直到開村,,我才追上婚車隊里一輛白色的別克車,,其前面還有兩輛黑車,我就一直跟著他們走,。到出事路段,,白車剎車燈亮了向右轉(zhuǎn)向,我當時也沒注意到前面發(fā)生的事情,,就超過白車,,看到道路中心線上躺著一輛自行車,沒有人,,我就向左打轉(zhuǎn)向,,沒躲過去,我車的右前輪把自行車后輪壓住,,推行了好幾十米,。我停下車,下車后看到我車子右前方躺著個人,在這個人的旁邊還停著輛晉D29708號別克車,,我準備找手機報警,,晉D29708的司機已經(jīng)電話報警,他走過來問我有沒有駕駛證,,有沒有上保險,。說完后,他把他的車向右邊挪了,,他的車本來是停在路中間的,,出事后挪到了路右邊?!饼嬑谋笤谕徶兄v述了事發(fā)情況,。
公訴人問:“當時處理事故的交警勘驗時,發(fā)現(xiàn)你車子的發(fā)動機蓋上有劃痕,,你這個劃痕是怎么來的,,能不能解釋一下?!?br/> “這個我不清楚,。”
“案發(fā)當天,,你在公安機關(guān)第一份筆錄中說‘行駛到迎春村路段,,我們一起相跟著4輛車,一輛白色的轎車,,兩輛黑色轎車,,我自己駕駛的一輛黑色轎車。當時,,白色轎車在前面行駛,,兩輛黑色轎車超越白色轎車,我在后面跟著黑色轎車超車,,我開著車剛超過白色轎車,,看見一輛自行車就趕緊往左打方向并踩剎車,我駕駛的車輛碰撞自行車,,騎自行車人當場死亡’,。你還說,‘當時自行車還立著,,沒有倒地’,。你今天說你沒撞到被害人,看到自行車是倒地的,,你怎么解釋,?!?br/> “我說的他們寫的,不一樣我也……在交警隊,,他就沒有讓我看內(nèi)容,,就是讓我趕緊把字簽了?!?br/> ……
今年28歲的龐文斌是浙江省天臺縣人,,10歲時跟隨父母來到沁縣,并在這里結(jié)婚生子,。
庭審中,,龐文斌多次提到了晉D29708號黑色別克車。雖說是一個婚車隊,,龐文斌并不認識別克車司機,。事故發(fā)生后,他才得知當天駕駛黑色別克車的司機叫張某,。
在第一次接受警方詢問時,,張某這樣描述了當時情況:“我們車隊行駛到迎春村村口時,我看見在我們行車道上右面路南有一個婦女騎著一輛自行車突然從路南往路北要橫過公路,,我看見后就剎車,,打喇叭,但這個騎自行車婦女已到了公路的中心黃線,,繼續(xù)往迎春村方向走,。這樣我就打了左轉(zhuǎn)向,把這個婦女繞開,,我剛繞開這個騎自行車婦女,,就聽見后面‘咚’的一聲,我就趕緊靠邊停車,,下車后看見和我們相跟的迎親最后一輛車,,這輛車的右前輪壓著一輛自行車,到了公路的北面,。這個婦女已躺在了這輛車前面,,這樣我就趕緊報警,?!?br/> 龐文斌的代理律師陳雪平認為,正是因為這份筆錄,,暴露了張某撞人的事實,,“有開車常識的人都知道,晉D29708號別克車司機緊急中往左打轉(zhuǎn)向,,導致的結(jié)果只能是和自行車相碰撞,!”
龐文斌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天正在休假的沁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隊長王曉鵬被同事叫到了現(xiàn)場?!爱敃r我們?nèi)ガF(xiàn)場,,第一眼發(fā)現(xiàn)龐文斌的豐田車右前輪壓著自行車,然后順著這輛車往后看,,有一道幾十米的劃痕,,死者在龐文斌車的東面幾米處。從死者身上沒有發(fā)現(xiàn)大面積擦傷,,你想想在瀝青路面上,,死者的衣服褲子沒有磨損,肯定得有個載體,,不可能在空中飛幾十米,,當時我們在豐田車引擎蓋上發(fā)現(xiàn)新的劃痕,有些技術(shù)咱達不到,,只能請專家來,。”
自行車把套是黑色還是灰色,?
事故發(fā)生一個月后,,沁縣交警大隊委托山西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微量物證檢驗。
沁縣交警大隊送檢的檢材為張某駕駛車輛右側(cè)反光鏡上提取的褐色附著物,,編為1號檢材,;邊素蘭所騎自行車左把套上提取的黑色塑料,編為2號檢材,,要求進行塑料成分比對檢驗,。
2014年10月14日,山西省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晉)公(司)鑒(微物)字[2014]164號鑒定報告,,檢驗意見為,,送檢的1號檢材與2號檢材有機成分和無機成分存在差異。
針對這份鑒定結(jié)論,,還有一份落款日期為2014年3月17日的“情況說明”:2014年9月24日,,我局民警衛(wèi)某某、張某某到省廳科技處送檢晉D29708號車提取的黑色附著物作微量物證檢驗,。送檢時因筆誤將右側(cè)反光鏡下方車門寫成右側(cè)反光鏡,。特此更正。落款人是沁縣公安局衛(wèi)某某,、張某某,。
2015年9月24日庭審中,當公訴人向法庭提供這份鑒定后,,被告人龐文斌的辯護律師即對該鑒定中的檢材提出質(zhì)疑,,“本案受害人所騎的自行車外把套明明是灰色橡膠,,有保險公司現(xiàn)場所拍照片等為證,怎么就變成了黑色塑料,?”原來,,事發(fā)當日,當?shù)啬池敭a(chǎn)保險公司勘查人員正途經(jīng)此處,,發(fā)現(xiàn)事故豐田車是在該保險公司投保的車輛,,遂順便拍了現(xiàn)場照片。在保險公司所拍相片中,,邊素蘭所騎自行車把套確為灰色,。
邊素蘭所騎自行車把套到底是黑色還是灰色,本案的重要物證——自行車被推到了庭審現(xiàn)場,?!鞍烟咨系奈⒘课锸俏姨崛〉模且环N黑黑灰灰的物質(zhì),?!笔鹿尸F(xiàn)場勘驗人王曉鵬在出庭接受質(zhì)詢時說。
事實上,,在沁縣交警大隊下達第一份事故責任認定后,,申請復核時,龐家人就對(晉)公(司)鑒(微物)字[2014]164號鑒定報告提出質(zhì)疑,,“事故發(fā)生后第三天晉D29708號已重新噴漆,,即該車輛上的事故痕跡在事故責任未認定的情況下已被破壞,而該鑒定中1號檢材是否在該車輛噴漆前提取存在疑問,,并且如果該檢材是在車輛噴漆前提取,,為何遲遲在2014年9月24日才對該鑒定事項進行委托,這前后相差近一個月,,存在重大疑點,。”
關(guān)于晉D29708車身上的3道劃痕,,公訴人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辦案人王曉鵬于2014年10月9日對當?shù)啬承蘩韽S徐某某的詢問筆錄:“這輛轎車以前在我的修理廠修過,,是別克轎車。車號是晉D29708,,我以前沒記住車號,,這段時間才記住。這輛別克車我總共見過4次……第三次見這輛車是2014年8月前期,,這輛轎車右前門,、右后門劃損來我修理廠要噴漆,當時我的修理廠太忙,,就告知對方過一段時間再來噴漆,。第四次見這輛車是2014年8月24日,沁縣交警大隊衛(wèi)隊長叫我來辨認這輛轎車右前門,、后門的劃痕是否是前幾天看過的劃痕,。第四次衛(wèi)隊長叫你辨認的劃痕是否是你第三次見到的劃痕?是第三次看到的劃痕,。第三次和第四次見到的時間間隔約有十幾天……”
一份微量物鑒定加一份修理廠的筆錄,,似乎排除了晉D29708號別克車的涉案嫌疑。
偽造司法鑒定日期,?
2014年11月26日,,沁縣交警大隊委托山西中信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痕跡司法鑒定,鑒定材料為現(xiàn)場勘驗筆錄,、圖,、照片及事故車輛,被鑒檢驗車輛是晉D65989黑色豐田轎車和被撞自行車,。委托鑒定事項為車輛痕跡檢驗及現(xiàn)場分析意見,。
2014年12月15日,該中心出具【2014】痕檢字第10號意見書:龐文斌駕駛豐田車與騎自行車人碰撞致人死亡,;張某駕駛別克車在繞行騎自行車的人時有可能右反光鏡碰到騎車人身上而沒將人碰倒,。
“綜合現(xiàn)場勘查材料記述、停車場檢驗事故車輛,、看詢問筆錄分析,,死者位于晉D65989豐田車右前方3米處,可以說明騎車人和自行車是從公路上有劃痕的地方同時被帶倒此處,,由于慣性作用車猛地停下使騎車人甩出去至車右前方,。豐田車機器蓋上右側(cè)部位較新劃痕分析,騎車人應該是騎車行走中與車輛接觸的……如果要前面別克車撞倒騎車人后后面豐田車不會壓著自行車走37米,,而尸體還在車的右前方,。”出具該鑒定意見的痕跡高級工程師任書忠說,。
不知什么原因,,2015年3月29日,沁縣交警大隊再次委托該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現(xiàn)場材料綜合檢驗”鑒定,,3月30日,,該中心出具【2015】痕檢字第13號檢驗報告書,該檢驗報告書中鑒定材料,、檢案摘要,、檢驗過程等內(nèi)容均與【2014】痕檢字第10號意見書一致,只是通篇“意見”未對晉D29708號別克車作任何分析,,最后檢驗意見為龐文斌駕駛晉D65989豐田車與騎自行車人碰撞致人死亡,。
【2015】痕檢字第13號檢驗報告是由該司法鑒定中心一名痕檢工程師張某某和一名助理工程師徐某某作出的,。
9月24日,當被告人龐文斌辯護律師詢問出庭接受質(zhì)詢的徐某某是什么時候受理該委托鑒定時,,徐某某的回答是2015年3月31日,。由此,被告辯護人認為,,“山西中信司法鑒定中心痕檢工程師張某某和痕檢助理工程師徐某某,,嚴重違背職業(yè)道德,偽造案件受理日期(2015年3月29日)和鑒定日期(2015年3月30日),,把任書忠所作的檢驗報告書復制粘貼后略作修改,,出具了一份完全虛假的痕跡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2015年4月1日上午8時多,,沁縣交警隊就把這份虛假的痕跡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送到了沁縣人民檢察院,。沁縣檢察院違背基本的職責要求,于當日作出對被告人龐文斌的逮捕決定,?!?br/> 龐文斌被捕后,沁縣交警大隊辦案人員仍未找到肇事豐田車與自行車的碰撞點,,正當辦案人員一籌莫展時,,長治市公安局的痕檢人員發(fā)現(xiàn)了新的線索——豐田車上有死者的褲紋痕跡?
此案進展如何,,請關(guān)注明日本報《迎親路上,,一場車禍“懸疑劇”(下)》。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