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聞網訊(記者 辛戈)入侵網站、修改數(shù)據(jù)、植入木馬病毒……因多次網絡作案,,襄汾縣一名17歲電腦黑客被警方抓獲,。省公安廳今日向社會通報了這起案件。
近期,,襄汾縣公安局網警大隊獲取線索,轄區(qū)內有網民多次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破壞程序,,先后侵入多個網站、修改數(shù)據(jù),、植入木馬病毒,。針對這一情況,網警大隊立即組織民警開展查處工作,,安排專人對其網上行蹤跟蹤監(jiān)控,,經過分析,獲取大量證據(jù),,掌握了其真實身份,。經查,該網民靳某某(系襄汾縣新城鎮(zhèn)梁坡村人)初中畢業(yè)后即輟學在家,,父母都外出打工,,其在家中和奶奶一塊生活,由于靳某某酷愛電腦,,平常經常上網玩,。今年5月份以來,靳某某憑借自己掌握的黑客技術和在網上交流得來的木馬病毒程序,,多次非法侵入他人網站,,先后侵入多家網站后臺,修改數(shù)據(jù),,并植入木馬病毒程序,。
鑒于靳某某多次非法侵入他人網站、修改,、增加數(shù)據(jù),、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的行為違反國家法律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靳某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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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屬于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包括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提供病毒,、木馬等惡意代碼以及包含有各種惡意代碼程序的下載服務,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木馬的軟件和媒體,,銷售、出租,、附贈計算機病毒程序以及含有計算機病毒,、木馬的軟件和媒體,如有違反,,公安機關將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予以查處,。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