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實施山西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日前,,山西省商務廳等7部門印發(fā)《全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都殑t》對補貼范圍和標準、補貼申報和審核,、補貼發(fā)放和管理以及監(jiān)督管理作出詳細規(guī)定,。
《細則》指出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當日,,下同)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通過省內(nèi)已備案的二手車經(jīng)銷企業(yè)或二手車交易市場轉(zhuǎn)出個人名下持有時間1年以上的乘用車,,并在省內(nèi)購買上戶乘用車,給予2000元補貼,。
《細則》規(guī)定
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個人消費者購買一輛新車只享受一次補貼。
(記者 李若男)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