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對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
(2017年10月31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關(guān)于案件受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會議認為,,自2015年人民法院實行立案登記改革以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真落實中央、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立案登記制改革的要求,,積極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在簡化立案流程,、暢通立案渠道,、規(guī)范立案程序、便利群眾訴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法院“立案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有力維護了群眾利益,,促進了司法公正,。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立案登記制改革還需要進一步深化;審判效率和服務(wù)訴訟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還需進一步探索;立案隊伍素質(zhì)有待提高等,。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行動指南,進一步貫徹司法改革精神,,深入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切實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要著力規(guī)范民事糾紛先行調(diào)解制度,,不斷提高訴訟服務(wù)水平;要加強案件受理信息化建設(shè),提升立案工作效率和便民程度;要進一步加強立案隊伍建設(shè),,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