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今年40歲的劉東升為慈溪市一家企業(yè)的老板。今年春節(jié)前后,,他和另一位開塑料配件廠的企業(yè)主岑某在一起玩“梭哈”,,岑某欠下他十多萬元錢,。岑某在歸還一部分后,,覺得是賭桌上的債務,就拖著不肯還了,。
劉東升為索要賭債,,就想嚇唬一下岑某。今年5月26日晚,,劉東升指使李二強(化名)買來兩串鞭炮,,后由李二強駕車,帶著“家明”,、“小趙”(均在逃)深夜跑到岑某家(同樣也是岑某企業(yè)的生產作坊)門口,,點燃鞭炮后駕車逃離。
第二天,,劉東升見岑某沒反應,,就準備弄點“更大聲響的”。當天夜里,,他授意“家明”跑到岑某廠區(qū)拆除裝在圍墻邊的監(jiān)控器,。5月30日下午,劉東升買來兩盒禮花炮仗,,放到李二強轎車后備箱內,。當夜凌晨時分,,李二強,、“家明”、“小趙”三人又駕車到岑某家,,點燃6枚禮花彈,,丟到岑某家圍墻內,然后快速逃離,。禮花彈引燃了堆放在墻角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岑某家人及工人經過半個小時的撲救才把火撲滅,但不少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已被燒得面目全非,。
6月1日晚,,劉東升叫上李二強和“家明”一起喝酒,。三人想到李二強車上還有一箱鞭炮,便決定再去岑某家弄點“聲響”,。孰料岑某留了心眼,,聽到有人在家門口燃放爆竹,立即報警并駕車跟了出來,。隨后,,警方在岑某配合下將劉東升和李二強抓獲。
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劉東升,、李二強明知點燃的煙花彈扔進廠房可能造成火災,仍放任火災結果發(fā)生,,對岑某家人及作坊工人的生命健康以及岑某的財產權益造成嚴重威脅,,并實際上發(fā)生了一定的危害后果,構成放火罪,,遂依法對兩人提起公訴,。
11月26日,慈溪市法院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劉東升在庭上辯解,,只是“想通過放煙火嚇唬一下岑某,沒有想著要去放火”,,但承認“所買煙火的威力很大,,燃放后可能引發(fā)火災”,并表示對自己的行為后悔,,懇請法院從輕判決,。
法院最后認為劉東升放火罪名成立,但鑒于劉東升實際造成的損害不大,,而且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遂從輕判處劉東升有期徒刑三年,。(見習記者 沈文劍 通訊員 楊政琦)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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