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臨汾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理念,,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嚴把立案審查關,。同時,積極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努力讓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進一步提升法院司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6月30日,,該院受理了一起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原告任某狀告某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其給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0余萬元。立案庭接收材料后迅速啟動立案審查程序,。
經(jīng)審查:2014年5月3日死者乘車至孝義市某村下車步行,,由南向北橫穿鐵路歷史通道時,不幸被鐵路貨運車所撞身亡,。原告向法院提供了有關部門出具的尸檢報告及現(xiàn)場數(shù)張照片支持訴訟,并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請求緩交案件受理費,。原告所在的村委會也出具證明證實,原告一家在村里屬貧困戶,,依靠種地為生,,無其它經(jīng)濟來源,每年均需村委會與政府適當救濟,,死者去世后,,為操辦喪事,原告借遍村內(nèi)親朋好友,,此時維持生活非常困難,。
立案庭初審起訴材料及司法救助申請均符合法律規(guī)定,主管院領導立即請示院長,,當即決定原告緩交全部案件受理費,,并迅速完成了全部立案手續(xù),,受理了此案。 通訊員 張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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