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畢紅風)為進一步落實公開審判的憲法原則,,擴大司法公開范圍,,拓寬司法公開渠道,保障人民群眾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與監(jiān)督權,,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古縣法院刑庭積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人民法院審判公開工作若干意見》的要求,,通過法院門前的布告欄將刑事裁判文書進行公布,。在進行公布時對文書中涉及個人信息或其他不宜公開的資料,進行刪除或模糊處理,。除涉及國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個人隱私及其他不適宜公開的案件外,,其他裁判文書全部予以公布,。通過公布裁判文書,有效地促使該院刑事法官進一步提高自身的業(yè)務水平和能力,,增強責任意識,,公正司法、廉潔司法,,規(guī)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使“陽光審判”之路漸行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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