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相信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歷,,偶爾光顧一下美容院、健身房,、美發(fā)店,、快餐店等,在店員的游說之下,,頭腦一熱拿出幾百元甚至數(shù)千元去辦理一張儲值卡來換取所謂的折扣。
要想省錢,,必先付錢,,這種消費方式真的實惠嗎?一連數(shù)日,記者對此進行走訪調查,,發(fā)現(xiàn)多種預付卡存在“隱性條款”,,實際上給消費者下了“套”,辦時容易退時難,。同時,,由于計劃趕不上變化,,不少消費者的預付卡成了“休眠卡”,白白浪費了金錢,。
調查:預付消費“卡”住了誰
“多充多送”充100抵200”“滿額可享最低折扣”……如今,,不論是美容院、美發(fā)店還是餐飲娛樂場所,,消費者經常能遇到這種“嘮叨”促銷,,而“預付卡”式的經營模式已成為眾多商家的“必備法寶”。
日前,,記者在平陽廣場附近某干洗店看到一張價目表,,根據(jù)預存款額的不同,可享受對應的折扣,?!安晦k卡的情況下,洗一件大衣要30元,。預存300元之后,,只需要22.5元。算下來,,還是辦卡劃算,。”前來送洗衣物的一位顧客猶豫半天,,最終還是決定辦卡,。
商家主推“預付卡”,就是為了留住消費者的腳步,,借此來招攬回頭客,。消費者樂于買賬就在于所謂的省錢。當記者詢問那位顧客,,是否有多件需要干洗的衣物,,且在多長時間內能用完這張卡時。對方明顯一怔,,繼而回答:“冬天大概有三四件需要干洗的衣物,,基本上一年洗一次,這些錢或許夠用幾年了,?!边@也道出了多數(shù)市民辦理預付卡時的心理,只考慮能省多少錢,,卻沒有計算自己的需求以及能否在規(guī)定期限內用完,。
隨后,記者在街頭采訪了幾位市民,,大多都有辦理預付卡的經歷,。但是,,由于各種突發(fā)狀況及自身原因,許多預付卡都處于長期休眠狀態(tài),。
市民張麗華隨手翻開自己的卡包,,里面就有七張不同種類的預付卡。她不禁為此頭疼:我比較容易沖動,,每次一聽便宜就辦了卡,,結果又沒時間消費。這張足浴卡是五年前辦的,,總共才用過三次,,足浴店也早早易主了?!?/p>
現(xiàn)象:隱性條款”變相坑人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消費者希望通過“預定”買個便利,個別商家卻“拿錢不辦事”,,使預付卡“動彈不得”,。因此,消費者有時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儲值卡還沒花完,,商家卻跑了,或是花“重金”辦了卡,,消費時卻屢屢受阻,。
家住青獅南街科干小區(qū)的林女士和兩位朋友一同掏了六千余元,辦理了一張可多人共享的18次美白護理卡,。當三人相約去美容時,,美容師卻變了臉,改稱這張卡只能供一人使用,,其他二人若想護理,,還需額外付費。林女士有種被欺騙的感覺,,她氣憤地說:辦卡以后,,美容店又不履行原先的承諾,這明擺著給我們下了個套,?!?/p>
辦卡前,店員巧舌如簧,,只提各種折扣優(yōu)惠,卻不提相應的使用規(guī)定,。辦卡后,,消費者才發(fā)現(xiàn)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明顯被“隱性條款”給坑了,。市民曹女士在某健身房辦理了一張年卡,,但一直沒有時間使用。為了挽回損失,,她想將年卡轉讓給他人,,沒想到卻遭到健身房的拒絕?!皩Ψ綇娬{??▽S茫褂闷谙逓檗k卡當日至第二年同日,。這一年期間,,即使客戶從未使用過,這張卡也不能延期,,不能退還余額,,更不能轉借他人?!蹦昕ǔ闪恕皬U卡”,,曹女士無奈至極。
奔著實惠而去,,卻被實惠困住了手腳,,真叫人進退兩難。關于卡內余額不退一事,,經營中式快餐的任先生道出其中的內幕:“商家促銷時,,通常會使用滿額贈送的方式。如果消費者用過幾次又來退,,卡里的余額就算不清了,,商家也怕吃虧。所以,,一般售出就不允許退卡,。”
應對:向不公平勇敢說“不”
事前各種承諾,,事后維權成難,,圖實惠的預付卡淪為浪費錢的“糟心卡”。面對“余額不退”這一“霸王條款”,,消費者該如何避免成為“冤大頭”,,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記者從市消費者協(xié)會了解到,預付卡消費多集中于美容,、美發(fā),、餐飲等行業(yè),相關的消費糾紛主要為辦卡后商家未按照承諾兌現(xiàn)服務,,降低服務質量;商家閉門關店,,甚至惡意逃匿,讓消費者維權無門;商家單方面設置消費期限,,過期卡內余額不能繼續(xù)使用等,。
“辦理預付卡時,消費者一般比較容易忽略充值金額與消費周期問題,,導致預付卡的預存金額偏高,,消費周期過長,從而產生較大的風險,?!笔邢M者協(xié)會副秘書長江栩表示,辦卡前,,消費者應了解清楚使用范圍,、期限、功能,、退款條件,、違約責任等條款;特別要關注商家終止服務、轉讓等限制性約定,,并確認是否允許中途退款;存入金額應與消費需求保持一個合理的比例,,降低預付消費的風險?!?/p>
江栩提醒廣大消費者,,遇到不公平的格式合同時,要敢于說“不”;務必保留好消費票據(jù)和服務承諾等書面證據(jù),,權益受損可及時投訴,。此外,根據(jù)2015年3月15日起實施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與消費者明確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內容,并針對預收款消費方式中退款難的問題,,明確規(guī)定“對退款無約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費者的計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額”。
記者 成華 李靜
責任編輯: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