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提升我市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和城市道路承載能力,,促進“公路保安,、城市保暢”,,解決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6月15日,,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各直屬大隊大隊長帶隊在各自轄區(qū)等人流密集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對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行人不走人行橫道;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現(xiàn)場處罰,。
早上8時許,,一位騎山地車的一位市民為了趕時間,在水廠口直接從馬路對面斜插過來,,“同志,,你闖紅燈了,請下車靠邊……”民警引導(dǎo)闖紅燈男子來到路邊臺階上,,并對其闖紅燈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開出了警告處罰通知單,。收到罰單后,其男子認識到闖紅燈的潛在危險,,并表態(tài)今后一定會遵守交通規(guī)則,。接下來,一位穿迷彩服騎車電摩的男子因闖紅燈又被民警攔下來,,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8時20分許,一位女同志因在機動車道行駛被交警攔住,?!皩Σ黄穑瑢Σ黄?。我認識到自己違規(guī)行駛了……”該名女同志趕忙停下向民警解釋,,因為人行道上有行人和自行車,所以比較擁擠,,他為了趕時間就把電動騎到了靠近人行道一側(cè)的機動車道上……民警對其違規(guī)行駛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
截至上午10時,鼓樓北街解放路水廠十字和向陽路十字有10余位市民因闖紅燈,、不走斑馬線,、逆行等行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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