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無證無保險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
臨汾新聞網(wǎng)訊 核心提示:日常生活中駕駛二輪摩托車,該不該投保交強險,?一起摩托車駕駛事故背后的故事引人思考,。今天的《普法》欄目為您解讀摩托車投保交強險的重要性,。
摩托車撞電動孕婦“中傷”
那是一個晴朗的下午,清爽的微風令人心情爽朗,。
從小喜歡極速行駛的王小壯(化名)即大膽又豪氣,。這天,他又騎著無牌無證的摩托車在道路上兜風,。
家住城西的白玉平(化名)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妻子洛丹(化名)懷孕9個月,這天他騎著電動車載著妻子外出兜風,。
就在王小壯騎行到科技路東側(cè)非機動車道內(nèi)由南向北行駛至薏米村路段時,,他與白玉平騎行的電動車相撞了。那一刻,,兩車都發(fā)生了不同程度的損壞,,洛丹被迫剖腹早產(chǎn)。經(jīng)醫(yī)院診斷,,洛丹在事故中造成重度腦挫裂傷,、腦疝、顱底骨折等癥狀,。后經(jīng)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洛丹的傷情構(gòu)成四級傷殘及需要部分護理依賴。
事故的發(fā)生,,讓白玉平一家人悲痛不已,,而王小壯也陷入了無限的懊悔中。
那么,,在這場事故中王小壯該承擔哪些責任呢,?記者前往臨汾市法律援助中心,山西金貝(臨汾)律師事務所律師支瑕對該事故進行了分析,。
駕駛無證摩托車面臨處罰
這起交通事故認定,,王小壯因無證無號牌,在非機動車道內(nèi)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jīng)公安機關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證”,;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三十六條:根據(jù)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同行”之規(guī)定,,王小壯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對于本案中王小壯的行為,,他將面臨怎樣的法律處罰呢,?律師支瑕表示,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嚴重超載駕駛的,。
因此,,王小壯無證駕駛機動車,造成洛丹重傷,,已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人民檢察院以王小壯無證駕駛機動車,,造成一人重傷為由,,依法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王小壯犯交通肇事罪,,洛丹提起相應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要求賠償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相關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相應的經(jīng)濟損失及物質(zhì)損失。
摩托車交強險賠付范疇
此次事故中,,王小壯不僅涉嫌刑事犯罪,,還面臨著巨額賠償。那么,,對于王小壯而言,,他所駕駛的摩托車未辦理交強險,在交強險的限額內(nèi),是否應該賠償呢,?支瑕表示,,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nèi)予以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p>
駕駛的摩托車為機動車,依法應當取得駕駛證,,領取牌照,,并依法投保交強險,未依法投保,,結(jié)合案件中,,洛丹可以請求其依照《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要求其在122000元的限額內(nèi),,不分主次,,承擔全部責任。對于王小壯而言,,他未給摩托車投交強險,,在賠償中,他將自掏腰包依照《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款》中的限額為其賠付,。
采訪中,,支瑕表示,通常廣大市民會認為,,汽車屬于機動車,,應當投保險,而很少有人注意到,,二輪摩托車也屬于機動車,,也應依法投保交強險,并取得相應的駕駛資格證,,領取牌照,。交強險屬于法定義務,如果事故發(fā)生,,當事人應當投保而未投保,,則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交強險的限額內(nèi)先行承擔賠償責任。
支瑕還建議,,駕駛摩托車應依法投保交強險,,這樣在遇到事故時,可以由保險公司分擔自己的賠償責任,,對駕駛員及受害人來說,,都是一種保障,。
記者 祁欣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