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近日,,臨汾鐵路運輸法院民庭法官成功調(diào)撤一起案件跨時間度長、當事人之間爭議較大,、矛盾突出的施工合同糾紛案件,。
原告山西三晉鐵建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介休工務分公司訴被告山西離石國家糧食儲備庫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雙方于1993年訂立《鐵路專用線施工協(xié)議書》,,約定原告給被告修筑鐵路專用線,,工程款總計275萬元,截至2017年1月,,被告遲遲不予支付剩余33萬元工程尾款,,最終原告訴至該院。
針對該起案件時間跨度長的特點,,民庭承辦人員多次聯(lián)系被告單位負責人員,,告知其拒不付款的法律責任和后果,多次和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講明案情情況和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最終被告同原告負責人員達成還款協(xié)議,同時原告到該院申請撤訴,,該院裁定準予撤訴,。(申雅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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