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日出東方小區(qū)門口,,有一輛公共自行車,,在這里停放了好幾個月了,,明明是那種帶樁的自行車,,為何不送回去,,這是誰騎的,,難道不怕扣費?這得扣多少錢啊?”近日,,市民周先生向記者反映道,。
1月4日,,記者專程前往查看,在位于二中路中段的日出東方小區(qū)門口,,果然看見有一輛橙色的公共自行車與幾輛摩拜自行車停放在一起,,車子鎖得好好的,看起來比較干凈,,不像長時間沒騎過的,,仔細看車子的編號為03677。記者很是納悶,,幾個月停放在這里,,竟然不歸還,是醉酒后遺忘了,,還是采取某種手段變身為“私家車”,,抑或是管理部門給工作人員配備的工作車?公共自行車都是按騎行時間計費,如果真是市民租車后遺忘了,,該要扣除多少費用啊,,管理單位是否知情?
在此記者想說,公共自行車是為公眾服務的,,廣大市民應該遵守公共道德,,任何人不能以任何手段據(jù)為己有。管理部門也要完善管理手段,,確保公共設施不受侵害,。希望這輛公共自行車能早日“回家”。(高秀云)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