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本 (記者 郭秀婷)
1月14日,市教育局下發(fā)了《關于調整全市學校2021年寒假放假時間的通知》,,對學校寒假和春季開學工作進行了安排,,其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放假時間從1月30日調整為1月19日;高一,、高二年級從2月6日調整為1月26日;高三年級暫不作調整,,為2月6日。幼兒園,、中職學校參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安排,。
《通知》要求,要加強健康教育,,放假前,,各縣(市、區(qū))教科局,、各學校,,要開展一次宣傳教育活動,對師生疫情管控做到有要求,、有培訓,。要科學有序離校(園),各縣(市,、區(qū))教科局,、各學校要安排師生錯時錯峰離校(園),確保離校(園)師生底數(shù)清,,返家行程可追蹤,。要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家長要督促孩子自主學習,、科學鍛煉,,指導孩子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勞逸結合,,保持良好心態(tài),。如有發(fā)熱、咳嗽等身體不適癥狀,,須及時前往發(fā)熱門診就診,,并遵醫(yī)囑留觀排查。要做到“四個嚴禁”,,放假期間,,嚴禁中小學校組織開展全校性、學校間的聚集活動;嚴禁中小學校組織或變相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生補課行為;嚴禁學校將校舍出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培訓班等行為;嚴禁在職教師以任何形式組織線下補課活動,。要做好開學前排查工作,,春季開學前,各學校要精準掌握返校前師生行動軌跡,,加強排查,,確保師生行程可追蹤、健康可監(jiān)測,、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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