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一篇《朔州市朔城區(qū)法官頂風違紀赴宴》的帖子在百度貼吧,、朋友圈瘋傳。13日,,朔城區(qū)人民法院正式作出回應:法官沒有早退,,用餐的是本院職工和子女,,沒有飲酒。
幾天前,,有網(wǎng)友在百度山西吧,、朔州吧發(fā)帖稱,6月29日,,朔州市朔城區(qū)人民法院法官章×冒雨到鄯陽西街“外婆村”飯店三樓“禁地”赴宴吃喝,。當日11:30,此法官開一輛紅色大眾汽車(晉FE1126)駛出法院大門,,冒雨向東,,行駛到鄯陽園居民小區(qū),,隨即將車停放在小區(qū)樓下,然后步行到小區(qū)附近飯店“外婆村”三樓,。進入十幾分鐘后,,辦事群眾上三樓尋找,發(fā)現(xiàn)二樓到三樓告示牌上寫著“閑人免進”,,此時,,群眾說明找人后,服務員解釋說,,三樓是職工宿舍,,有一兩個包間,只有貴賓才能上來吃飯,。服務員于是將人領到一個偏僻角落,,包間敞開,令人驚訝的是,,法官章×(女)正和6人一起大吃大喝,,非常氣派豪華,桌子上還有兩瓶茅臺,,隨即用手機拍下現(xiàn)場。整個飯局頓時慌亂,。
帖子一出,,立即在網(wǎng)絡上瘋傳。朔城區(qū)人民法院當即展開調查,。13日正式作出回應:
1,、關于早退。章艷系我院刑事法官,,查調6月29日中午本院安保監(jiān)控系統(tǒng)電子記錄,,章艷離開法院大門時間為12時02分,不存在早退問題,。發(fā)帖人視頻資料故意隱去攝像時間顯示,。11點30分早退,缺乏事實依據(jù),;
2,、關于赴宴。經(jīng)對網(wǎng)帖附偷拍影像辨認,,并詢問相關人員,,在外婆村飯館同桌用餐的6人,除1名為本院職工子女外,,其余均為本院職工,,支付餐飯共227元,,人均不足40元,且用餐時間系8小時工作時外,,其間未飲酒,。
另查實,發(fā)帖人真名:張某(自稱朔州市法治建設促進會微網(wǎng)記者),,系本院一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原告人(打架受傷),,該案主審法官章艷曾多次主持調解,但因調解未果,,法庭遂依法做出判決,,并告知其對判決不服可依法提起上訴。事后,,當事人張某采取秘密跟蹤,、尾隨偷拍等手段對章艷進行人身攻擊,詆毀人格,,故意制造惡劣影響,。本院已通知有關部門對進行不實報道、散播轉載不實言論的相關責任主體進行調查,。
朔城區(qū)人民法院新聞發(fā)言人嚴正聲明,,包括法官在內任何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容侵犯,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法定機關,不得對國家公務人員乃至公民進行誣告,、陷害,、誹謗、打擊報復,、偷拍偷錄,、盯梢跟蹤。強烈要求發(fā)帖人及不明真相的轉帖者,,立即停止侵害,,否則將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記者 王晉飛 通訊員李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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