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祁欣 王新晉)“生命誠可貴,,你的家人還在等著你的歸來,。為了你和他人的行車安全,,請不要酒后駕車,。”1月24日19時,,堯都區(qū)公安局交警三中隊民警在市區(qū)濱河西路南口開展夜查統(tǒng)一行動,,民警對號牌晉L15VXX駕駛人趙某進行酒精儀檢測,,趙某血液酒精含量為7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民警對其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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