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提起執(zhí)行可能與溫暖一點兒也掛不上鉤兒,,凡是進入到執(zhí)行階段的案件,,基本上都到了劍拔弩張、針鋒相對的地步,這樣的情形之下談溫暖豈不是笑談,。日前,翼城法院一起執(zhí)行案件成了街談巷議的佳話,。
王某與秦某,、趙某民間借貸糾紛經過翼城法院的調解、開庭審理,,最后進入執(zhí)行程序,。其過程反反復復多次,,鬧得原告、被告都是精疲力竭,。今年的3月份案情有了轉機,,經過執(zhí)行干警的努力排查,發(fā)現(xiàn)趙某在某銀行有存款,,隨后對這筆存款進行了凍結,。趙某不服,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該院受理后,,依法進行了審查。
審查過程中,,案外人秦某,、趙某之女秦某某稱,在該院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人王某與被執(zhí)行人秦某,、趙某民間借貸一案過程中,,法院凍結趙某的銀行存款中15000元屬于其所有,是其在某地打工時掙下的學費,,故請求法院依法對凍結的15000元存款予以解除凍結,。辦案法官意識到,如果此存款中的一部分真是孩子打工賺來的學費,,就此依法辦案凍結,、劃轉,案子結了,,孩子無法上學豈不毀了她的一生,。辦案法官第一時間把獲悉的案情匯報給院領導,院長李忠杰了解案情后指出,,孩子的權益是第一位的,,希望辦案法官依法認真審查,要努力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并重,。
經多方奔走,,法院查明,趙某被法院凍結的存款中15000元,,是秦某某在某地打工時攢下的,,通過當地銀行分多次匯給趙某,其目的是讓父母保存用于其今后的學費支出,。該院認為,,異議人秦某某所提供的證據足以說明,趙某被凍結的存款中的15000元的確是她打工所得,,不應被法院執(zhí)行凍結,,應予以解除凍結,,秦某某的請求該院予以支持。
法律程序本該到此結束,,但是申請執(zhí)行人如何說服,。辦案法官多次找到王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做思想工作,王某被法官的真誠所感動,,也非常體諒孩子能自食其力,,打工助學,同意法院解除對趙某銀行存款中的15000元解凍,,并且囑托法官盡快把錢給孩子,,讓孩子通過努力學習有一個美好未來。(武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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