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趙京紅)市公安局直屬分局解放路派出所于近日接110指令,,在市區(qū)車站西街2號某賓館內發(fā)現一名涉毒人員,,值班民警前往該賓館,,核查身份,,檢查其隨身物品,,并對嫌疑人郝某某進行尿檢,,發(fā)現檢查結果呈陽性,,隨后將其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經調查,,違法嫌疑人郝某某曾于7月17日13時在迎春南街煤化巷一旅店內吸食過冰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依法對違法嫌疑人郝某某作出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7月24日,,該所民警在旅館業(yè)安全檢查時在車站西街某賓館兩名客人神色慌張,隨即對其住宿的房間進行檢查,,查獲疑似毒品物三小包及吸食毒品所用礦泉水瓶及吸管,,將其二人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及尿液檢測,其結果均為陽性,。
嫌疑人馮某某,、宋某某對自己的吸毒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二人已依法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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