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李嬌)近日,臨汾鹽務分局執(zhí)法人員與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民警聯(lián)合執(zhí)法,查獲一起販售假鹽案,,當場查獲假冒海藻碘鹽60公斤,、假冒食品加工鹽40公斤。
今年7月底,,臨汾鹽務分局與臨汾鹽業(yè)分公司聯(lián)合,,在堯都區(qū)食鹽零售市場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查處各食鹽經營戶有無購進,、銷售各類假冒偽劣食鹽的不法行為,。此次主要是對集貿市場、糧油店,、蔬菜批發(fā)零售部,、各食鹽零售戶、大小超市等進行檢查,。當執(zhí)法人員對臨汾開發(fā)區(qū)坂下菜市場的“永紅干菜店調料”進行檢查時,,發(fā)現該店正在銷售的400克海藻碘鹽有些異樣,執(zhí)法人員當場用碘鹽試劑檢查,。經仔細查看,,該鹽產品的小包裝與合格碘鹽小包裝有許多不同之處,之后檢查人員撥打查詢電話4006500351并輸入防偽碼,,確認該鹽產品為假冒400克海藻碘鹽,。隨即在該店的柜臺及貨架下面又發(fā)現同類產品3件,每件為20公斤,、50小袋,;假冒20公斤食品加工鹽兩件,。
據許某稱:這些鹽產品是今年7月份一個30多歲的男子開著三輪車私自送來的,20公斤散鹽30元/袋,,當時因為貪圖便宜就從三輪車主處訂購了,。我就買了這一次,才賣出了半袋就被你們查到了,?!痹S某雖然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保證今后不購銷此類鹽產品,,但就是不配合執(zhí)法檢查,,不做筆錄更不接受處罰。直到臨汾鹽務分局執(zhí)法人員與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民警一起將許某帶到分局配合調查,。此時,,許某才意識到販銷假冒食鹽的危害性和嚴重性,并接受了1300元的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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