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張女士撥打本報熱線反映,,在財神樓中街,一家服裝店怕市民停放車輛影響生意,,便私自“圈地”收停車費,。
9月19日,記者來到張女士所反映的地點,,準備停放電動車,。“此處停車收費,?!钡昀锏囊晃环諉T說。
“這兒以前停車不收費??!”記者問道,那進你們店里收費嗎?
“如果進我們店里不收,,但不能長時間停放,。”服務員說,,他們只收自己店前的,,不是他們霸道不讓停車,而是現在只要有一輛電動車,、車輛停放在門口,,就會招來一排車停放,嚴重影響他們的生意,,停車收費也實屬無奈之舉,。
隨后記者走訪了周邊多家店鋪,大多數商家抱怨“財路”被擋,,但表示不收停車費,,少部分的商家則將自家門前空地據為己有,用各式各樣的停車占道器“霸占”或稱停車收費,,其目的都是為阻止市民在自家門前停放車輛,。
多年從事法律工作的張東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凡是公共泊車位,必須供市民免費停車,,店鋪可以優(yōu)先使用門前空地,,但也不允許商家因個人原因私自占用,希望有關部門聯合起來制止并杜絕此類現象,。
記者 丁瑩
責任編輯: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