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4月11日中午2時40分,,記者乘坐21路公交車時遇到突發(fā)事件:當公交車行至市區(qū)臨汾賓館公交站時,一名女孩大聲要求司機不要開車門,,稱自己的手機被盜,。隨即,她抓住后門處一名將上衣打在胳膊上的男子,,要求對方交出手機,,該男子顯得十分錯愕。
正在一片喧囂之時,,一部手機突然從擁擠的人堆里掉到地下,經(jīng)辨認,,正是女孩的被盜手機,,車廂里立時議論紛紛。
近年來,,公交車上丟失財物的事件屢有發(fā)生,,廣大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希望公安部門能夠從群眾身邊小事入手,,加大力度打擊犯罪,,維護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 柴云祥
責任編輯: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