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剛買的衣服沒幾天就降價了,,弄得我心里怪不好受的,。”日前,,市民劉女士郁悶地向本報反映,,現(xiàn)在的衣服價格相比我購買時的價格便宜了近500元。幾天時間虧了這么多錢,,我有權要求商家給我退差價嗎?”去年12月21日,,劉女士和朋友逛街時,在市區(qū)解放路一家女裝店看中了一件大衣和兩件內(nèi)搭。
“當時,,女裝店有7折優(yōu)惠活動,。我想著馬上就到年末了,沒準還能更便宜,,就沒打算買,。但是,導購一個勁兒游說我當場拿下,,還說這個活動一直延續(xù)到2017年春節(jié)前夕,。”即便如此,,劉女士依然糾結(jié),,不知道該不該買。
導購一見有戲,,便加大了推銷力度,,一再強調(diào)每款衣服每個尺碼只有一件,看上不買的話,,下次未必還有,。同時,導購還拍著胸脯表示“若是買貴了,,你拿回來退差價”,。在如此猛烈的攻勢下,劉女士頭腦一熱,,爽快地付了款,。
元旦前夕,劉女士再次途經(jīng)那家女裝店,,竟發(fā)現(xiàn)門前的海報上寫著“1件7折,、2件6折、3件5折”的優(yōu)惠活動,。更令她氣憤的是,,她所選的款式號碼齊全,不存在“一碼一件”的情況,?!拔屹徺I的三件衣服加起來原價為2387元,打7折為1670元,,打5折為1193元,。”仔細一算,,她不由傻眼了,,“也就是說,,我直接損失了477元?!?/p>
于是,,劉女士當即找出衣服和購物小票,再次返回女裝店討要差價,,然而,,導購一口回絕。對此,,劉女士滿腹牢騷:關于服裝大幅降價一事,,導購說是廠家臨時通知的,她事先也不知道,。雖然我買虧了,,但店里沒有關于退差價的規(guī)定,店家也沒有做過相關的承諾,,退差價是不可能的事兒,。”
遇上這樣的鬧心事,,還真有幾分尷尬,。顧客想退差價,商家不情愿;不退差價,,顧客心里不舒服,。記者就此事咨詢了我市某律師事務所的安律師。
“不存在欺詐和重大誤解的前提下,,消費者自愿購買某商品,,即便該商品在幾天之內(nèi)降價,商家也無需退差價,。如果商家承諾在先,,那算商家在買賣行為結(jié)束后,為消費者提供的補充條款,,商家理應履行自己的責任,。如果商家和消費者既沒有書面約定,也沒有口頭約定,,商家就有權拒絕返還差價,。”安律師提醒消費者,,購買商品時不妨多留個心眼,如果有退差價的相關約定,,不妨讓商家在購物小票上注明,,以便事后維權有據(jù),。
一到年末,商家推出的優(yōu)惠活動接連不斷,,促銷力度更是一波比一波強,。消費者也會遇到這樣的尷尬:剛買的商品還沒捂熱,馬上就迎來了更低價,。那么,,商品買貴了,商家給不給退差價?記者隨即詢問了市區(qū)多家品牌專賣店,,得到的答復都是“不能”,。
對此,正在購物的章女士道出自己的想法:“有的商場沒有明文規(guī)定退差價一事,,但是買回的衣物只要全新沒使用,,就可以享受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權利。如果在這個期限內(nèi),,商品價格發(fā)生波動,,顧客可以先退再買,也等于補回了差價,?!?/p>
記者 李靜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