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2016年10月,消費者李女士在某品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價值18萬元的家用轎車,。李女士付完全款準備提車時,,該品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強制收取了李女士2000元保險費押金,并要求李女士在該4S店購買保險,,否則不能及時提車和拿到車輛相關的手續(xù)資料,。李女士迫于無奈交了2000元,隨即開走了新車,。
事后,,李女士認為銷售商侵犯了自己的自主選擇服務權,違背了自愿購買原則,,隨即向消費者協(xié)會進行了投訴,。
案例評析:本案中,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違反了《消法》第九條的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jīng)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著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所以,,李女士在該汽車品牌銷售有限公司購買車輛后,,是可以自主選擇是否購買車輛保險,是否購買該汽車銷售中心提供的保險,。汽車銷售中心“捆綁銷售”則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理應退還李女士的保險金,并且汽車銷售中心需要做出不再犯該類錯誤的承諾。
依據(jù)《消法》第十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jīng)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币虼?,以威脅消費者不予提車而“強賣”保險的行為是應當被制止的。
經(jīng)過消費者協(xié)會的調解,,商家認識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退還了李女士交付的保險費2000元,并承諾不會再出現(xiàn)類似的捆綁銷售的情況,。
消費提醒:在此,,消費者協(xié)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4S店購買汽車時,,可以根據(jù)自己的需求選擇在任何保險公司購買任何險種,。如遇到強制搭售保險的行為,消費者有權拒絕;如果4S店工作人員仍以威脅的手段,,強制要求購買保險,,消費者可攜帶相關證據(jù)材料向消協(xié)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時,,該案例也為銷售經(jīng)營者敲響警鐘,為獲取利益罔顧消費者的意愿的行為,,不但會造成車輛銷售市場的秩序失衡,,而且也對自己公司的形象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害。
記者成華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