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手機尾號7221的讀者向本網(wǎng)反映: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和肇事人是親屬關系,,能否免責?
接到信息后,,記者向律師了解到: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和肇事人雖是親屬關系,,但肇事人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交通肇事罪,,所以依然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我國法律在定義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時指出,,行為人的交通肇事行為首先必須達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程度,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礎;其次,,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這是主觀認知因素;再次,逃逸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這也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當然,最后如何量刑還有待法院判決,。但必須肯定的是,,無論是刑法還是任何其他法律法規(guī),都沒有因為加害方是親屬就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只是家屬可以放棄逃逸者所需承擔的民事賠償,。
記者 白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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