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今年5月初,消費者李女士網購了一臺小家電(電動吹風機)價值120元,。5月12日,某快遞公司的投遞員通知李女士收貨,。由于李女士當天工作繁忙,無暇接收快遞,,該投遞員便將快件送到了李女士所在單位的門衛(wèi)處。但是門衛(wèi)拒絕在送貨單上簽字,,該投遞員仍然堅持將小家電放在門房,。等李女士忙完領取時,發(fā)現(xiàn)小家電已丟失,。氣憤之下,,李女士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予以求助。
隨著網絡購物的發(fā)展,,快遞業(yè)也隨之繁榮起來,,由此而產生的消費糾紛也逐漸增多。本案則是關于快遞糾紛的案子,。
根據(jù)《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經營快遞業(yè)務的企業(yè)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旒ㄠ]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投遞的快件(郵件)注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xiàn)明顯破損的,,企業(yè)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企業(yè)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于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郵件),,企業(yè)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并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義務,,驗收無異議后,,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本W絡購物作為當下購物的普遍方式,,按照市場交易習慣,也應當是與普通快件一樣,,由簽收人當面簽收,,或者委托門衛(wèi)以及其他有簽收快件權利的人簽收快件。本案中,,門衛(wèi)已經告知快遞員不負責簽收快件,,快遞員仍然將快件放在門房置之不理,該行為不合理也不合法,。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fā)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yè)務的企業(yè)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yè)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郵政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賠償?!睂τ诰W購的快件,,一般是沒有保價的,所以丟失后,,應當按照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來賠償,。
根據(jù)《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痹诳旒桓逗炇杖酥埃瑯说奈锏娘L險仍然由出賣人承擔,,所以,,消費者可以直接向出賣人要求賠償,若是快遞公司的責任,,出賣人可向其追償,。
最后,經過一番調解,,該快遞公司對李女士表示了歉意,,同時,賠償了李女士100元,。李女士對此結果表示滿意,。
在此,有關部門通過本案例,,提醒廣大快遞公司應自覺加強自身管理,,不能為了利益而降低了服務質量??爝f員在送包裹時,,首先要保障快件安全,檢查快件是否損壞,。其次,,確保能穩(wěn)妥地將快件送到收件人手中或委托地點,驗收時應核實收件人的地址和姓名,。最后,,保證快件單的回收,,切不要因小失大。
記者成華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