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臨沂中院一審宣判,主犯陳文輝一審因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6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一判決,向社會傳遞了法院依法從嚴懲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態(tài)度和決心,。
近年來,,我國反電信詐騙一直保持高壓態(tài)勢,。尤其是自“徐玉玉案件”以來,包括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工信部,、教育部等在內的多個部門重拳出擊,,效果顯著。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去年底發(fā)布《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首次明確達到相應數額標準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酌情從重處罰”的10種情形,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等,。即便如此,,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的斗爭依然任重道遠,,尤其是對于學生群體而言,,提高對中高考之后各類騙局的防范,依然十分必要,。
每一個騙局背后都是滿滿的套路,,詐騙“劇本”不斷翻新。調查顯示,半數以上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與個人信息泄漏有關,。因此,,避免電信詐騙引發(fā)的悲劇,重在防患于未然,。公民個人信息的泄露,為電信詐騙犯罪提供了便利,。犯罪分子可以通過研究個人信息,對每個受害人進行精準的畫像,為其量身定做詐騙劇本,成功率非常高。目前,,中高考的錄取,、招生工作正在有序進行。每年這個時候,,總有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長的急迫心情設局詐騙,。為此,公安部日前還梳理了針對學生及家長的易發(fā)高發(fā)電信詐騙類型及特點,,發(fā)布暑期防電信詐騙安全提示,,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警惕五類案件。與此同時,,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再三強調,,任何資助項目都不會要求學生繳納任何費用,不會要求學生在ATM機上進行任何操作……這幾個“任何”“不會”可以說揭示了助學金詐騙的全部“真相”,。
電信詐騙猶如“老鼠過街”,,人人喊打。面對電信詐騙,需要各執(zhí)法部門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震懾犯罪,,保持露頭即打的高壓態(tài)勢,,繼續(xù)織密安全防護網,提升公眾的防騙意識和技能,。同時,,應加快個人信息保護立法,讓個人信息在法律的框架下安全有序地收集和流通,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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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