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在蒲縣克城一帶采訪時,,看到一份歷史悠久的轉讓合同,。
據(jù)合同上的文字記載稱,,王養(yǎng)德買了陰文輝的平地七畝,,每年要給陰文輝上交七升糧食抵頂購置款,。如今,,陰家因錢糧無法周轉,,將原購置的中里(村)三甲民宅一分地,,折合糧食三石三斗,盡地盡糧回贖于本甲生員劉三英名下,,佃戶王養(yǎng)德上交的租糧三石三斗也包含在內(nèi),,歸于劉三英,依照原估折合七升糧,,每年交給劉三英,。從此以后與陰文輝沒有關系,恐(空)口難(無)憑,,所以立認糧文字存照,。落款時間是康熙二年(公元1662年)十二月初三,距今355年,。
據(jù)了解,,里與甲是明代村子的稱謂,而甲是將一個村子的村民劃分為若干小組,,大多是以家族為基礎,。
古稀老人劉隊森介紹,這份契約應該出自蒲縣克城鎮(zhèn)公峪村,,據(jù)老輩人講,以前公峪村有好幾個姓,,陰家當時在村里很有名望,,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什么時間,,陰家人突然從公峪村消失了,,現(xiàn)在當?shù)赜嘘幖疑降孛€有陰家墳,,但卻沒有一戶陰姓人家,。以此來看,這份契約是研究當?shù)厝宋臍v史變化的珍貴資料,。
記者 王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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